张宏超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可以考虑协商登记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按你叙述,离婚就车辆及其他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可以协商登记离婚,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按你的叙述,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偿还。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其出轨行为导致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按你的叙述,协商不成,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有利由谁抚养。父母的抚养条件与此无关。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按你的叙述,准备起诉材料及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无亲生子女,也无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在身体上、经济上、智力上、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能够履行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能给被收养人一个比较好的生活、成长环境。如果收养人家庭经济困难,本人思想、道德品质有问题,或患有严重疾病,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是非常不利的,因此,这类人不能收养子女。
年满30周岁,这是对收养人最低年龄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共同收养,那么,夫妻双方都必须达到这个年龄。《收养法》只对收养人的最低年龄做了规定,而未对最高年龄做规定,在现实中,收养人年龄过高也不利于被收养人的抚养和教育,因此,应本着对被收养人负责的原则处理。
办理收养关系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向民政部门登记;第二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签订书面协议;第三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公证。凡是收养弃婴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到民政部门登记,经过登记收养关系即成立。
2016.05.11张宏超律师回答
按你的叙述,解除同居关系,你可以要求退回你的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