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江波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4.24翟江波律师回答
法律准予诉讼离婚的标准是感情不和,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除了上述诉讼离婚,你们还可以协议离婚,前提是你们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
2016.04.01翟江波律师回答
从你描述来看,感情确实破裂,可以找律师起诉离婚,就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进行处理。
2016.03.31翟江波律师回答
离婚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感情破裂是法律规定的标准,从你陈述来看,你不愿离,还有一个是孩子的因素,除此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影响夫妻感情的问题。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