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然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4.11张智然律师回答
六个月,是指自你收到上次判决之日起计算,你这次起诉,你可向法庭陈述:自法院判决之后,双方感情没有任何和好的迹象和可能,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没有履行夫妻义务,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以上意见,请参考。
2016.04.10张智然律师回答
协商不成的话,你可选择起诉离婚。
2016.04.03张智然律师回答
不知你所说的抚养费是指小孩抚养费还是其他?如果是指小孩抚养费,小孩的抚养权如果判给你的话,那么你的丈夫应该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一般为其收入的20-30%。另外:《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你可以主张对方对自己予以一定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