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雨洁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6.03胡雨洁律师回答
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之后,只能作为同居关系,那再与他人登记就不构成重婚了。
2016.06.03胡雨洁律师回答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原则上是一方抚养一个。但是如果对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可以争取抚养两个小孩。
2016.06.03胡雨洁律师回答
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或者共同财产在10万元以内的,一个程序收费标准是6000元。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财产标的计算。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2016.06.02胡雨洁律师回答
如果能够证明男方存在上述吸毒或者精神失常的情况,说明孩子跟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她的成长,当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婚前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他拆迁取得的就属于他所有,您拆迁所得的属于您。
2016.06.02胡雨洁律师回答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他们家人的行为导致您流产,当然可以要求赔偿。
2016.06.02胡雨洁律师回答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房子的产权证等材料,让您的孩子一同携带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等,到房管局权籍交易中心办理。若以赠与方式过户,税费比较低,但有可能对下一次交易税费产生影响。
2016.06.02胡雨洁律师回答
如果第三者是自愿的,无权要求赔偿的。对方继续骚扰你们的生活的话,建议报警。
2016.06.03胡雨洁律师回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生活或者经营事项而借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但是如果是他为了离婚捏造的债务或者赌债什么的,就不需要您来偿还。
2016.06.02胡雨洁律师回答
这个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那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法分割的。或者如果婚前对方付了按揭,婚后你们有共同还贷,也可以要求对方给您补偿。但如果是对方的婚前财产,故意毁坏财产要根据严重程度承担相应责任的。
2016.06.02胡雨洁律师回答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一般法院会判离。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优先判给经济、成长环境方面对孩子有利的一方。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