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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孝蓉律师

[重庆-渝北区]帮助人数:44人 电话咨询:15808020911
执业证号:15001201511939621执业机构:重庆智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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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孝蓉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87****4600

    2016.04.17荣孝蓉律师回答

    当然是协商最快。不能协商,诉讼离婚的话,法院有确定的审限。

  • 咨询者:188****7669

    2016.04.11荣孝蓉律师回答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一般来说,第一次诉讼,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并且没有法定的准许离婚的事由的话,可能法院不会判离。但是过六个月再次诉讼离婚的话,法院一般可以判离。其他关于财产,抚养权等问题如果需要咨询,可以追问。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咨询者:186****1270

    2016.04.11荣孝蓉律师回答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需要了解诉讼的相关事宜,可以追问。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咨询者:135****6411

    2016.04.11荣孝蓉律师回答

    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若没有,可以在民政局打印婚姻状况证明),财产及债务清单,然后提交两份民事起诉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咨询者:150****3392

    2016.04.11荣孝蓉律师回答

    即使没有分居也可以起诉离婚的,感情破裂不是以分居时间长短为依据的。另外,不确定你说的补偿费是什么。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大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没有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用。对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都无过错一般是均分。对于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也是共同承担。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咨询者:170****8378

    2016.04.11荣孝蓉律师回答

    民事起诉状(一)


      原告:xxx,女,汉族,1980年10月19日生,农民,四川省仪陇县人,家住四川省仪陇县复兴镇高柏梁村五组,现居住罗平县玉溪市红塔区葫泸园民勤街。

      被告:黄建启,男,汉族,1978年5月31日生,罗平县人,家住云南省罗平县马街镇扯土村委会扯土村。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双方离婚;

      2、婚生女黄紫艺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3、夫妻共同经营的“建斌塑钢门窗店”及店里的货物由被告所有;

    4、双方无共同债务;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04年7月15日在罗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原、被告双方于2009年4月17日生得一女,叫xx,现年4岁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经常吵架并且被告动不动就对原告使用家庭暴力,多次把原告打伤,致使原告被打得无法正常生活,自2011年就分居至今。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没有把原告当成妻子对待,只要被告喝酒回家后,就对原告拳打脚踢。被告的暴力行为,导致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再也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罗平县人民法院


    原告:xxx

                         2013年11月20日


    民事起诉状(二)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元人民币。

      3、婚前和婚后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请法院依法分割。

      4、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双方于×年×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年×月生一子取名为×××。但自×年起,被告常常借口加班或应酬夜不归宿,后原告从被告的同事×××处得知被告与其单位的女同事×××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告到被告的单位找该女同事×××核实此情况,×××当面予以承认。原告对被告进行规劝要求其断绝与×××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不但不听从劝告,且于××××年×月从家里搬出与×××同居至今。以上事实有×××写给被告的书信、被告的同事×××的证言、邻居×××的证言为证。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

      ×年×月×日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备注: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咨询者:181****6992

    2016.04.11荣孝蓉律师回答

    请阐述具体一点。是已经离婚,需要上诉。还是感情破裂,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离婚。

  • 咨询者:137****6166

    2016.04.11荣孝蓉律师回答

    民 事 起 诉 状(一)


      原告:xxx,女,汉族,1980年10月19日生,农民,四川省仪陇县人,家住四川省仪陇县复兴镇高柏梁村五组,现居住罗平县玉溪市红塔区葫泸园民勤街。

      被告:黄建启,男,汉族,1978年5月31日生,罗平县人,家住云南省罗平县马街镇扯土村委会扯土村。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双方离婚;

      2、婚生女黄紫艺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3、夫妻共同经营的“建斌塑钢门窗店”及店里的货物由被告所有;

    4、双方无共同债务;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04年7月15日在罗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原、被告双方于2009年4月17日生得一女,叫xx,现年4岁多。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经常吵架并且被告动不动就对原告使用家庭暴力,多次把原告打伤,致使原告被打得无法正常生活,自2011年就分居至今。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没有把原告当成妻子对待,只要被告喝酒回家后,就对原告拳打脚踢。被告的暴力行为,导致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再也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罗平县人民法院


    原告:xxx

                         2013年11月20日


    民事起诉状(二)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元人民币。

      3、婚前和婚后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请法院依法分割。

      4、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费×××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双方于×年×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年×月生一子取名为×××。但自×年起,被告常常借口加班或应酬夜不归宿,后原告从被告的同事×××处得知被告与其单位的女同事×××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告到被告的单位找该女同事×××核实此情况,×××当面予以承认。原告对被告进行规劝要求其断绝与×××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不但不听从劝告,且于××××年×月从家里搬出与×××同居至今。以上事实有×××写给被告的书信、被告的同事×××的证言、邻居×××的证言为证。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人:×××

      ×年×月×日

      附: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备注: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咨询者:134****6716

    2016.04.10荣孝蓉律师回答

    协商不成,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孩子的抚养费用。父亲与孩子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不能因任何事由割裂。所以建议直接起诉主张抚养费用。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咨询者:155****9004

    2016.04.10荣孝蓉律师回答

    通过诉讼的途径是可以离掉的,如果男方坚持不离,并且也没有法定的准许离婚的事由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赌博吸毒,分居两年以上,失踪,闪婚,欺骗胁迫等情形,法院可能第一次诉讼不会判离。但是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诉讼,一般就可以判离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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