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华律师简介
李春华律师,南昌大学刑法学硕士,郑州大学法学学士,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专科,在南昌、深圳执业逾七年,十余载企业工作经历,《新法制报》等媒体维权顾问,华律网及58同城网推荐会员,南方劳动网法律咨询员,中国法网深圳律师联盟成员暨深圳婚姻家庭律师服务中心委员。
李春华律师曾获南昌大学优秀研究生特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八届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创新论坛优秀论文及首届中国律师版权实务论坛优秀论文等荣誉,并在《南昌大学学报》(中文核心期刊)、《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法制与社会》、《新学术》、《西南法学评论》、《江西律师》、《上海法治报》等刊物上发表了多篇文章。
李春华律师办结民商经济、刑事行政类案件数百起,以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刑事辩护、公司法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居多。执业期间,为江西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方,也为更多受害者一方,代理了许多交通事故案;为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代理了深圳、东莞等地的系列商标维权案;患者或其家属诉南大一附院、南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等医疗纠纷;李某乾抢劫、赵某红聚众斗殴、邱某光合同诈骗、李某伟盗窃等刑事案件;黄某明诉惠州粤华公司房产买卖、深圳布吉农批市场及银龙汽配城拆迁等房地产纠纷;李某福、彭某、何某良与深圳浦良电子、吴某峰、叶某娣与东莞佰泷电子、郑某勇、曾某堂、刘某中与雅思印刷(深圳)公司、韩某梅与深圳雅戈尔、深圳洲天商务与谢某玲等劳动争议案件;深圳励高诉东莞联鑫、深圳拓普龙诉上上丰公司、李某如与广州中南华星设备、广州新华公司诉深圳江元自控、肇庆星湖生物、北京国电、南宁化工等系列买卖合同纠纷;赖某玲离婚、刘某芳孩子抚养权、安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婚姻家庭案件;付某华与张某华公司转让、公司变更登记及车辆过户案;邯郸峰峰东信公司诉淄博实建与坤宇公司500万元票据纠纷。
较典型案例有:为江西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等代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为职工向深圳市巴士集团、雅戈尔集团、中建三局、深圳市观澜高尔夫球场等企业主张劳动权益,受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政府委托参与布吉农批市场的拆迁调解,代理了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深圳及东莞地区系列商标维权案及东莞智汉电工机械厂有关计算机软件、技术图纸、宣传图册等系列著作权案,代理深圳一车主起诉东莞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代理河北邯郸某煤焦化公司向南昌中院起诉山东淄博两家工贸公司500万元承兑汇票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