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江律师简介
兼任山西省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省律协惩戒复议委员会委员,临汾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临汾市律师协会工会主席,临汾市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民盟临汾市委法律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汾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法律事务部部长,山西省实业家联合会临汾分会常务理事,临汾市政协委员企业家联谊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山西金贝(临汾)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9年3月被评为“临汾市首届十佳律师”;
2004年3月被评为”临汾市优秀律师”;
2005年1月被评为“山西省优秀律师”;
2009年被评为“临汾市首届十大杰出律师”;
2015年1月被中国法学会评为第八届刑辩论坛暨2015刑事辩护高峰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并获得奖杯和证书;
2016年1月被中国法学会评为第九届刑辩论坛暨2016刑事辩护高峰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并获得奖杯和证书;
2016年3月被民盟临汾市委评委“优秀盟员”;
2005年4月被临汾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个人一等功;
多年来在《律师与法制》、《山西律师》、《山西审判》、《新临汾》等省市级刊物上发表专业文章10余篇,有关事迹曾被《山西日报》、《临汾日报》报道。2015年11月有2篇辩护词和2篇代理词入选山西省律师业务指导丛书《山西律师优秀辩护词、代理词选编》。
执业二十五年来共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千余件,曾参与办理过襄汾县老干部北京上访引发的“张金兰、乔安有、张伟家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侯马未成年人“七君子杀人案”、晋中中院一审的3.4亿元“山西金融第一大案”、澳门特区居民车某某境内特大盗卖文物案、“7.29”乡宁长嘴湾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临汾万佳福超市商标侵权纠纷案(国家商标总局)、著名摄影家刘某某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临汾市尧都区南卧村五十七户农民诉区政府撤销土地证纠纷案、山西省公安消防机关被诉行政第一案——临汾消防支队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被诉行政诉讼案、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度督办的减刑、假释第一案“临汾监狱”玩忽职守案、公安部2005年督办的涉税10亿元第一案“山西宇晋”等公司抵扣增值税案及临汾“毒蝎黑帮团伙案(二审)”、“3.28”尧都区峪家岭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5.05”蒲县克城蒲邓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霍州市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洪洞11·12高某某等特大抢劫、故意杀人(警察夫妇被害)案及乔安有诉临汾日报社名誉权纠纷案等在全省乃至全国均有影响的案件,先后担任6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控辩、诉讼技巧,得到当事人及法官、检察官的一致好评。2001年成功代理了浮山县贾在刚交通肇事案,并全程参与了该案的国家赔偿程序,让这起沉冤五年的案件得以大白于天下。2002年至2003年成功代理了蒲县工商局被诉刑事附带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连环案(河北邯郸),临汾市公安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江苏宜兴),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