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12李丹律师回答
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吧?他是不想承担责任所以不让你和他联系了吗?如果是这样,法律规定可以向他主张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单亲妈妈和单亲家庭的孩子都会很辛苦,为了争取抚养费把孩子生下来很没有必要,建议你趁现在赶紧结束,重新开始。如果你们已经领证,建议你动员亲戚朋友、当地妇联等组织做一做他的思想工作,能继续就让他拿出好好过的态度和行动,不能继续就好聚好散。
2016.05.12李丹律师回答
1、婚前付清全款的房产为你的个人财产,若有共同还贷部分则相应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一方需向另一方补偿。2、两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除非女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或可以在孩子两周岁以后,若女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有重大不利的,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2016.05.12李丹律师回答
1、你老婆与他人同居,属于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你可以向她提出离婚,她若不同意,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起诉前最好掌握她与人同居的证据,如她在聊天记录中承认,或者她写过悔过书等。2、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离婚若你带孩子可以向你老婆主张抚养费,你若不想带应当支付抚养费,每月按收入的20-30%支付。
2016.05.12李丹律师回答
法律规定离婚时可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四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你说的情况不属于应当赔偿的情况,取决于双方协商结果。
2016.05.10李丹律师回答
起诉离婚需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并附所有权证明、孩子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家暴相关证据,如医院就诊病历、派出所出警记录、邻居证人证言。
6、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2016.05.11李丹律师回答
起诉离婚需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结婚证灭失可去婚姻登记机关来婚姻登记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孩子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2016.05.09李丹律师回答
每月按月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费
2016.05.08李丹律师回答
1、男方游手好闲,可是你离婚后一个人带孩子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好吗?就算为了孩子,不要冲动。2、游手好闲说明你们的生活还算过得去,所以男方没有危机意识,你们应该认真地谈一谈,想让孩子将来上什么样的学校、找什么样的工作、过什么样的人生,把这些目标具体化,想想家庭需要为孩子提供哪些支持,目前可以提供哪些支持,何况女孩要富养。
2016.05.08李丹律师回答
1、如果你不愿意离婚,想挽救这段婚姻,就应该有所行动,让女方知道你是爱她的,你有能力做一个好丈夫。2、女方既然提出离婚,说明她的诉求在你这儿长期得不到很好的倾听、理解和反馈,这是你应该反省的地方。
2016.05.08李丹律师回答
1、婚姻中的问题肯定不是一方的问题,一定是双方都有问题,不要先去苛责对方的问题,先自省自己有什么问题,你老公也需要自省,找到问题的根源。2、很多问题都是由于沟通不到位造成的,一方结婚前养成的一些习惯和喜好,另一方不要以都是为你好的理由强迫人家按照你认为对的去改变,如果你认为他不够体贴不够有担当,告诉他你的想法以及你希望他怎么做,他也会反馈给你他的想法。3、如果能相互理解并做到爱的过程中保持人格独立,很多问题都能解决。4、如果看不到自己的问题,即使离婚了,进入新的一段婚姻,同样的问题还是会出现,如果用离婚来逃避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何况你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宝宝。5、如果离婚只是一种逼对方就范的手段,这绝对不是一种好的手段,即使他在这个问题上妥协了,心里会结一个疙瘩,下次遇到问题你依然会用这个手段来让他就范,次数多了可能你们就真的走到婚姻尽头了。6、如果是他碰到你的底线无法原谅他,协商不成的话就起诉离婚吧。但即使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母子关系、父子关系都不会发生变化,不能因为你们离婚了就人为地让孩子少了父爱或者母爱,尽量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