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婕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13张婕律师回答
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恋爱自由。但这规定的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年满16周岁以个人收入能够满足独立生活的自然人。而你现年15岁,法律意义还是个限制行为能力人,你父亲对以你的意志不能足以判断的事情适当干预符合情理。但可能手段有些过激,建议你好好和父母谈谈,和平解决问题,不要激化矛盾,毕竟“家和万事兴“嘛!
2016.05.11张婕律师回答
如果女方同意离婚,你们可以到共同到登记处协议离婚;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到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要达到离婚目的,得证明你们存在法定感情破裂得的情形,否则第一次会被判不离,就得半年后再起诉。如果法院判离,两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但也有例外。你们共同财产要依法分割。
2016.04.17张婕律师回答
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规定,根据您的陈述房子是您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016.04.16张婕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如果双方无财产约定,法院通常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来判断其主观意愿。在你们无财产约定的情况下,您把婚前财产交给女方,有可能是赠与,也有可能是代为保管,要看证据及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关于彩礼的问题,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以上意见供参考。
2016.04.13张婕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4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准予离婚。您所述的情况,分居时间不到两年,且男方不同意离婚,我认为第一次起诉无法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法院判决生效半年后,您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法院会认为双方无和好可能,判决离婚。但稳妥起见,您最好搜集能证明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增加判离的几率。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