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卫平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13周卫平律师回答
1,双方签订一份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约定该厂的股份和资产以及收益归属于你;2,将该厂的所有营业手续变更到你这里,聘请他担任厂长,领取工资!如此你可降低风险了!
2016.05.10周卫平律师回答
1,法院会审查当时的建房审批表,表中有几人一般就均分;2,如你们举证证明当初建房时公公已无劳动能力,也无任何出资,可以考虑降低公公的份额比例;3,因房子涉及到公公的份额,故你们的离婚案件中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不予处理!
2016.05.05周卫平律师回答
1,妇女权益保障法有规定,女方有不生育的自由;2,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男方以女方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以上,你妻子不负法律责任,你告了也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好好再沟通一下吧!
2016.04.29周卫平律师回答
1,二个孩子按惯例是夫妻各一个,已超过10岁,需征求孩子的意见;2,男方父亲的房子,如未在遗嘱中确定给男方个人的,则男方继承房子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则房子一般均分;3,至于厂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投资,如无其他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当然可享有该厂一半的所有者权益。
2016.04.27周卫平律师回答
1,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形,协议不能离婚的,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了;2,女儿已12岁了,你要抚养监护,需要征询女儿的意见;3,至于你们现在居住的房屋,要了解具体的审批人员及建造年份等背景,才能给你答复。如果有需要可以面谈!
2016.04.19周卫平律师回答
根据你的叙述,女方提出索赔不太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现在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同居期间就子女抚养存在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胜算和经费依具体案情和诉求标的金额再行确定,由法院裁判!
2016.04.18周卫平律师回答
如果男方可以落户的,因结婚你的户口当然可以迁走!迁走后你应该不属于原来社区居民或村民了,无法再享受相应的待遇!至于是否仍低保,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了解具体政策!
2016.04.19周卫平律师回答
你可以根据刚刚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