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见华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4.10许见华律师回答
你好!
1、最好与对方协商一次,以了解他对离婚和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态度。
2、向法院起诉,不一定直接判离。关键看你提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3、已经结婚,彩礼无需退还。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4、如果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5、不带孩子的一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用
6、一般按月收入的20%—30%给付
7、赶紧协商,不成即刻向法院起诉
8、保险的事宜要与对方协商,这个不在抚养费范围
9、你这种情况,最好请一个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2016.04.09许见华律师回答
协商离婚,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2016.04.09许见华律师回答
你想离婚,对孩子和财产分割的具体想法应该首先和他协商,协商不成,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从你们共同财产中偿还债务后,再进行财产分割。你想把你的一半房产给孩子,也要等债务偿还和财产分割后,再从你所分割的财产中进行赠与。
2016.04.09许见华律师回答
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你们两人的孩子,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用到孩子独立生活时止。
2016.04.09许见华律师回答
一般情况下,夫妻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归各人所有。
2016.04.09许见华律师回答
如果你是的房屋没有贷款要还,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2016.04.09许见华律师回答
你好,没有领结婚证之前而且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给男女双方的,就视为对女儿单独赠与,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2016.04.08许见华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没有共同生活的,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
2016.04.08许见华律师回答
法院肯定会受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经常家暴,一般会判决离婚。
2016.04.08许见华律师回答
是联系不上还是下落不明?如果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她失踪,宣告失踪两年后,仍然下落不明,再向法院申请宣告她死亡。她离家已经三年了,或者等满了四年,仍然下落不明,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无需再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