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6.06王宝强律师回答
如果是94年以后在一起的,没有法定婚姻关系,不需要也不会有离婚证,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孩子和财产等比照婚姻处理。
2016.06.04王宝强律师回答
准备你们基本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写诉状两份。提供分居的证据,比如邻居或者居委会证明,最好有你们对话录音他承认分居事实,有证据可以要求判决离婚。
2016.06.03王宝强律师回答
结果是什么得看您的要求和提供的证据。如果孩子女方一直带着孩子倾向于判给女方。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请详细需求要求。
2016.06.02王宝强律师回答
是否能加上女方名字需要双方协商,如果男方同意是可以的。加上女方名字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不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6.06.01王宝强律师回答
对方上诉的话,生效日期从二审判决生效起算。
2016.06.01王宝强律师回答
如果不能维系,那就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6.06.01王宝强律师回答
诉状首先是原被告基本信息,然后是诉讼请求,就是有什么要求,然后就是事实和理由。
2016.06.01王宝强律师回答
婚姻中需要互相理解与包容,没有十全十美的家庭。
2016.06.01王宝强律师回答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可以视情况酌情返还,但是肯定不是共同财产。
2016.06.01王宝强律师回答
签不签字都不影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