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林芳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两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生活,10岁以上征询孩子的意见。孩子随父亲生活还是随母亲生活,以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孩子一直你带是对你有利的条件。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有上述情况下,才有损害赔偿发生,其他无。如果对方不要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建议你抚养两个孩子,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支持的。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首先,你要确定是否是你和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不是,你无需承担;其次,这个债务是否已经过两年的诉讼时效;第三,收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或者跟对方协商,对方同意。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主张分割。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建议你和对方协商解决,就孩子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如果你们是94年2月1日前在一起的,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并解决孩子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不是,那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解决孩子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问题。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法院是准予离婚的。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一般无特殊情况,离婚当事人都要到庭参加诉讼的。建议既然你也同意离婚,那就跟对方及法院的法官约个时间,达成调解协议,回家一趟办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