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林芳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26翟林芳律师回答
协议离婚需到你们双方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持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各三张,两寸照片各3张及工本费。
2016.05.26翟林芳律师回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说的这种情形,可以与男方协商要求赔偿,对方如果答应,没问题,但如果对方不答应,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2016.05.26翟林芳律师回答
建议跟对方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随时可以起诉离婚。
2016.05.26翟林芳律师回答
根据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一 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
通过上述规定,军人一方要先取得其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然后双方再办理离婚手续。
2016.05.25翟林芳律师回答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根据你们《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上述规定,你的两个小孩如果都是依法生育的,现在是可以再申请生育一个孩子的。
2016.05.25翟林芳律师回答
那要分这个房产是怎么来的,如果是你们结婚后,男方挣钱买的房,那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父母买的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或是原来属于他父母的房过户到他名下的,那就是他的个人财产。
2016.05.25翟林芳律师回答
根据你们《广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
根据上述第(三)款的规定,你是可以再申请生育一胎子女的,具体如何申请,咨询当地主管机关。
2016.05.25翟林芳律师回答
可以录像证明。
重婚罪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如果你要告他们重婚的话,从你的陈述中,我判断还没有构成重婚罪。
但是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种情况可以是你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的理由。
2016.05.24翟林芳律师回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离婚自由,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任何情况下一方决定离婚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离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并能够对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协商解决,那就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原则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016.05.24翟林芳律师回答
只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你所描述的,你是不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