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林芳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只要对方承认收过这些彩礼,或你取得给对方这些彩礼的证据,比如媒人的证明,比如对方承认的录音等,你是能够要回来的。建议先跟对方协商解决。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在法律意义上,一旦结婚登记,无论分居多长时间,婚姻关系是一直存在的,如果你需要解除婚姻关系,是需要办离婚证或者是法院判决离婚的。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房产与户口没有关系,房产登记是你的,所有权也是你的。同样户口落在哪里,也与他打扰你正常的生活没有直接的联系。我认为事情的关键是你们母子关系的处理问题,他一再打扰你的生活,这是外在呈现,而实际是不是因为他内心缺少从你那里得到的母爱啊。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房子是双方的,各占一半。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1、 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并符合《婚姻法》、《结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2、 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需验原件;3、 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村委会出具国家统一印发的《婚姻状况证明》,跨省登记的须到县民政局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4、 近期正面免冠双人合影二寸相片3张;5、 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需签字及按指模。
建议具体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赶紧分手是对自己的最大保护。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我认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彩礼是应该返还的。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新婚姻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尽管各地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有所差异,但是这样的规定是不会有的。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你嫂子在你哥去世后,是没有继续赡养婆婆的法定义务的。至于继承财产和赡养是两个法律问题,对于你哥的财产,你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是可以继承的。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如果需要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你可以亲自拿着去办理,最好不要交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