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林芳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6.12翟林芳律师回答
你的孩子不是独生子。独生子女必须是没有同胞兄弟姐妹,也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与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收养或抱养的兄弟姐妹的小孩。
2016.06.08翟林芳律师回答
只要没离婚,只要没做财产约定,即使分居,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6.06.08翟林芳律师回答
家暴,你需要收集被打的证据,法院才会认定,否则,你可以起诉离婚,但家暴可能不会成立。
2016.06.08翟林芳律师回答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
只有上述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或者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达成过赔偿协议。你说的因小事离婚,不能索赔,但可以不同意离婚,或同意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2016.06.08翟林芳律师回答
写保证书有用,可以写:保证以后不再打你,如果再打给你精神损害赔偿多少元。一方面确定了家庭暴力的证据,另一方面,这种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对对方具有一定的震慑性,不再随便打你。
2016.06.08翟林芳律师回答
我理解的社保要求是在新买房和办理房贷的审批的时候,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可以去房管局具体如何在离婚后办理过户的手续问题。
2016.06.08翟林芳律师回答
离婚自由,可以办理离婚,房子是共同财产,未还贷部分是共同债务,房产可以归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2016.06.08翟林芳律师回答
找男朋友算不上重婚,可是,就怕刹不住车,走下去,最终你自己得不偿失。构成重婚,是指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结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的同居,而这两条将构成离婚时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2016.06.08翟林芳律师回答
小孩会判给谁,法院遵循的原则是2岁以下随母亲生活,10岁以上法院会征询孩子的意见,其他以随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与他人同居是影响因素,不是决定因素。所赠财务,如果是有配偶者一方赠给同居者,那么其合法夫妻另一方可以未经其同意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无效,向法院起诉主张返还。
2016.06.07翟林芳律师回答
山东省户籍政策规定,更改孩子姓名需父母双方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