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英芳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12赵英芳律师回答
一般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
2016.05.12赵英芳律师回答
现在我国采取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做法,自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生活的,均不是事实婚姻。一般来说,解除同居,法院不受理。
2016.05.12赵英芳律师回答
订婚,属于婚约,它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提出无理要求,可以拒绝,一分钱也不要给他,让他去法院起诉。
2016.05.11赵英芳律师回答
最快的办法是协议。如果不能协议,只有起诉。还要做好两次的准备。
2016.05.11赵英芳律师回答
按一般共有处理。复婚是要办理手续的。
2016.05.11赵英芳律师回答
人可以犯错,但不能一错再错。有家庭的人,找情人,已经是有错在先。约定离婚再结婚,一定是错上加错。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就是那样付出昂贵代价的婚姻,真正幸福的,10对当中不会超过1对。另外,情人和夫妻不同,情人是不可以结婚的。由于婚外情是违反道德的,拟要求赔偿于法无据。建议你好好回顾以往,及时悬崖勒马,避免更深的伤害。
2016.05.11赵英芳律师回答
如果离婚,孩子可以协商一人一个,也可以由一个人抚养。
2016.05.11赵英芳律师回答
离婚总是简单的,而要维持好婚姻,却需要一生的努力。我以为,离婚并不是解决夫妻矛盾的唯一正确途径,如果不是非离不可,尽量不要离婚。但如果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则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去婚姻登记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2016.05.10赵英芳律师回答
如果都想要孩子,且不存在原则性的问题,建议不要轻易离婚。如果离婚,也要理智考虑孩子,不要过分争夺。一般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
2016.05.10赵英芳律师回答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有选择权。其余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办法确定。可以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