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辉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4.16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如果双方确属夫妻感情破裂,协商离婚不成,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16.04.01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和描述,给出如下解答: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2016.04.01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关于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协商确定,法院会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的。
2016.04.05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有可能是民政局登记错误,你可以去民政局查询。
2016.04.07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孩子的抚养权很可能归女方。因为,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建议你结合自己情况按照以上7个方面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从而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2016.04.02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016.04.07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根绝你的问题,法律上有如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建议你:根据以上的7个方面结合双方具体情况,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016.04.11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如果双方确实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起离婚诉讼。如您有需要任何法律上的咨询,请直接来电:13438213501。
2016.04.12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你有两种选择:一、如果你的配偶在成都有居住证且居住满一年,可以在其常驻地法院(成都)起诉;二、到配偶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2016.04.12沈辉律师回答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虽然妻子20年没回家,但是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没有因此而结束,所以丈夫与他人另行结婚涉嫌重婚。另外针对你的问题,给出如下解答:
一、离婚证在哪里办理?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3.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就可以当离婚证用(判决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离婚证怎么办理、怎样办理离婚证、离婚证如何办理?
1.协议离婚。
也就是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这种方式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诉讼离婚。
指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比较大(或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调解离婚的,法院会给出离婚调解书,它就相当于离婚证,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院会给出离婚判决书,效力同上。
三、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离婚证多少钱?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