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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德富律师

[湖北-荆门]帮助人数:37人 电话咨询:13581346528
执业证号:14208201510353293执业机构: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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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德富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50****3738

    2016.05.13向德富律师回答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咨询者:159****2355

    2016.05.11向德富律师回答

    1,能够将诉讼文书送达给被告,可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如被告下落不明,则应当登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60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6个月(不含公告期)。
    2,法院诉讼费300元,如需要委托律师,律师费4000元。

  • 咨询者:159****2355

    2016.05.11向德富律师回答

    你应当依法承担小孩的抚养义务。

  • 咨询者:152****0543

    2016.05.11向德富律师回答

    律师代书,需要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及感情破裂的具体原因

  • 咨询者:132****0694

    2016.05.11向德富律师回答

    是否净身出户与谁先提出离婚无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咨询者:150****6655

    2016.05.10向德富律师回答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你可以争取小孩抚养权。

  • 咨询者:187****1148

    2016.05.10向德富律师回答

    首先,你们是同居关系。
    其次,同居关系的一方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独立财产的,则该财产归自己独立享有。如同居之前的各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平均分配、还是直接归个人所有,还应当尊重同居期间女方的家务劳动、赡养对方父母、照料共同小孩的付出及价值,如果女方在这些方面付出较多,即使属于男方的各人财产,也认为应当给予女方适当的照顾或者补偿,尤其是在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情况下。
    最后,你要求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 咨询者:159****3385

    2016.05.10向德富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咨询者:183****6543

    2016.05.10向德富律师回答

    你好!
    司法解释规定,2周岁以内的小孩原则上随母亲生活,2周岁以上的小孩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男女各自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结合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因素依法判决。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依法支付小孩抚育费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

  • 咨询者:133****9152

    2016.05.08向德富律师回答

    你可以依法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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