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斌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29罗永斌律师回答
关于礼金,法律术语为彩礼,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而且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所以司法实践中到底退多少以协商为主,且为适当返还,不可能多退。
二、彩礼的认定以媒人证明为主,应退的彩礼应当减除陪嫁物品及现金,剩余的部分才是退彩礼的基数。
三、具体讲清彩礼和陪嫁数,可以给你一个参考答案。
2016.05.29罗永斌律师回答
今晚12奌之前详细解荅,请稍侯。
2016.05.29罗永斌律师回答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规定,女方提出离婚,受法律保护;打伤的,除照片外,应当提供治疗的病历资料;另外,可选择诉讼离婚方式,诉状可谘询律师获得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