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伟利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7.25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向法院起诉,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要等六个月后原告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当然被告一方没有六个月期限限制;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016.07.28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好!以下离婚协议模板供你参考使用,请根据自己的婚姻具体情况加以修改。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自愿离婚协议书: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 (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
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 (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 ×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自愿离婚协议书样本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本自愿离婚协议书样本关于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2016.07.28何伟利律师回答
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深思熟虑,慎重决定。可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2016.07.19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好,如何补办收养证需要到民政局去。
2016.07.07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好!关于收养孩子有以下法律规定,具体请到民政局详细:
1、可以被收养的对象: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当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3、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6、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所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
7、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8、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按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2016.07.07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好!关于收养孩子有以下法律规定,具体请到民政局详细:
1、可以被收养的对象: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当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3、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6、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所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
7、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8、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按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2016.07.07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好!关于收养孩子有以下法律规定,具体请到民政局详细:
1、可以被收养的对象: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当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3、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6、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所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
7、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8、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按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2016.07.07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好!已开庭审理请静候法院判决。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由母亲抚养,不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2016.07.05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好!请慎重考虑离婚问题。考虑清楚后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由母亲抚养,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2016.07.05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的房产证可以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算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