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伟利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啥都不要也不一定判离,法官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特别在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小。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问题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材料有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程序上先立案、传票、开庭、判决,历时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第一次法院判不离婚的原告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最好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再进行,以免除不必要的麻烦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要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可以到民政局查婚姻登记信息再起诉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为法定准予离婚的条件。其中,夫妻双方分居的前提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其次,分居的时间必须是连续满两年。当然,即使符合以上两个要素即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也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或者是协议离婚。也就是说,分居满二年只是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方面,是人民法院判决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法定依据之一,最后的认定还需要结合证据进行综合的判断。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在中山居住一年以上可在中山诉讼离婚,否则要去户籍被告所在地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收集证据收到法院传票后积极应诉
2016.06.07何伟利律师回答
上裁判文书网可以查找生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