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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林律师

[山东-济南]帮助人数:2人 电话咨询:13287722132
执业证号:13701201310962441执业机构: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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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林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36****4239

    2016.05.26鹿林律师回答

    您好,您的情况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单纯以感情不和作为起诉理由的话,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支持,需要等第一次起诉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再起诉一次。

  • 咨询者:185****6114

    2016.04.01鹿林律师回答

    您好,房产如果是登记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取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分割以分割价值为原则,一般是产权归其中一方,取得产权的一方给予对方房产份额补偿,如果房产价值无法确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或者通过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