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宇春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6.03冯宇春律师回答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016.06.02冯宇春律师回答
情势发生变化,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
2016.06.02冯宇春律师回答
可以跟母亲姓,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016.06.02冯宇春律师回答
是有效的。内部协议,内部有效。
2016.06.02冯宇春律师回答
2周岁以内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2周岁以上法院综合判断谁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2016.06.02冯宇春律师回答
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2016.06.02冯宇春律师回答
可以在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2016.06.02冯宇春律师回答
加上名字之后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6.06.02冯宇春律师回答
法院综合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小孩,财产一般情况下对半分割。
2016.06.02冯宇春律师回答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