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宇春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6.15冯宇春律师回答
可以办理的,遗失一方自己在婚姻登记机关亲笔写一张声明,把证件遗失的原因说清楚就好。
2016.06.15冯宇春律师回答
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2016.06.15冯宇春律师回答
您好,是可以进行离婚登记的。
2016.06.15冯宇春律师回答
目前法律没有这项赔偿规定。
2016.06.15冯宇春律师回答
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登记在父母名下即可。
2016.06.15冯宇春律师回答
您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6.06.15冯宇春律师回答
你可以尝试报警处理。
2016.06.15冯宇春律师回答
不一定要提交,当庭答辩也是可以的。
2016.06.14冯宇春律师回答
你不同意离婚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2016.06.14冯宇春律师回答
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房子可能归你,但是房子增值和婚后还贷部分需要补偿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