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长春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13徐长春律师回答
要有证据证明男方是用你们的钱去买的方便,可以以起侵犯夫妻财产为由,要求撤销登记。
2016.05.13徐长春律师回答
孩子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判断跟随男方还是女方生活的原则就是有利于小孩子。孩子三岁以内一般跟女方,如果一直跟女方,男方在没有有力的证据下,很难要回孩子抚养权。但需要注意男方悄悄把孩子抱走,不给你了。
2016.05.12徐长春律师回答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管有几个子女都应当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没有说第第二的顺序。赡养老人既需要物质上的帮,也需要精神上的关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
2016.05.12徐长春律师回答
可以,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都要但法庭参加诉讼请律师也要当事人出庭。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
2016.05.11徐长春律师回答
关于小孩抚养,按照有利于小孩的原则,如果要变更要有充足的依据。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我认为在你们自愿的前提下达成,是有效的。只是关于两年内复婚的约定无效。
2016.05.09徐长春律师回答
要明确你们的具体情况,才好判断。财产通常是一人一半,小孩是依据有利于子女学习、生活、成长的原则综合判断。你明确以后再帮你解答。
2016.05.07徐长春律师回答
双方再签订一个协议,明确你前夫不得处分这套房子,就是不能卖这套房子,实际是给你儿子的只是登记在你前夫名下而已。可以把这个协议去公证。
2016.05.07徐长春律师回答
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的,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和各项证据。共有的房子一般情况是一人一半,小孩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跟随哪一方生活。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具体的情况可以追问
2016.05.07徐长春律师回答
他每次打你,你都要报警。他开庭没有正当理由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就是说他不来,直接判离婚。
2016.05.07徐长春律师回答
孩子很小通常由女方抚养,离婚后你可以要求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