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洋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7.19王远洋律师回答
1、 民政部曾颁布《收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登记证,可以向原收养 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即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3、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4、另外,收养人还要提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两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而监护人在提出申请时,还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监护人为单位的,还要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1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申请人还应该持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
2016.07.08王远洋律师回答
我国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存在事实婚姻,如果你们是在这个时点以前就在一起了,并且具备相关的婚姻条件,那从那个时候起你们已经应该被认定为有婚姻关系了。
办理结婚证其实与之前的共同生活无多大关系,你们可以按照正常民政局的证件要求,带户口簿、身份证至双方任意一位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2016.07.06王远洋律师回答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2016.07.06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在收入的20%到30%
2016.07.05王远洋律师回答
建议找当地妇联,电视台,报社,申请法律援,申请保护令。另外,对方涉嫌敲诈勒索罪,应当立案,警方如果不立案,可以找检察院控告。
2016.07.05王远洋律师回答
一审没有结束,不用再付费。
2016.07.05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由对方承担抚养费。需要准备一些证据,说服法官将孩子判决给你。
2016.07.04王远洋律师回答
你好!男方的主张不能成立,没有法律依据要回全部聘礼。女方可起诉男方。
2016.07.03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离婚。儿子的抚养权会判决给你。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
2016.07.03王远洋律师回答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依法平均分割。赡养老人和离婚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