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洋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质,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离婚,对方婚后财产进行分割。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要看离婚协议怎样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还可以重新签订或者达成补偿协议。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1.条件:
法律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者妊娠终止后6个月内提起诉讼离婚。对女方提起诉讼离婚没有限制。
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需要材料:民事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财产清单、房产证等财产证明、证人证言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费用
财产标的20万以内的、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300元左右。财产标的超过20万的,超出部分按照财产类案件按比例收取费用
3.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1个月内安排开庭,如果调解成功,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不是真的,不需要公证,在民政局存档即可。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如果没有还清房贷,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才能办理。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婚姻无效。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补充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 的决定。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不用清偿债务。应是个人债务,由个人清偿。
2016.05.14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离婚,不用返还彩礼。协商不成,通过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