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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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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65420601001003909执业机构:王远洋法律事务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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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洋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86****0552

    2016.05.13王远洋律师回答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 咨询者:186****9558

    2016.05.12王远洋律师回答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咨询者:188****1179

    2016.05.12王远洋律师回答

     首先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次搜集人进行举证,也可向公安机关出示相关证人证据,让公安机关查证。 民事案件中,证据起着关键作用。也就是说,当债权人在离婚后要求夫妻一方偿还欠款时,如果夫妻一方告诉法官这笔欠款属于另一方的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离婚后不用偿还。那么,其就必须拿出确凿有力的证据向法院证明,该债务确实属于赌债。否则,法院可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面对离婚赌债分割的问题时,不妨联系专业的律师寻求帮,他们多年的经验可以帮您更好地搜集证据,取得满意的诉讼结果。

  • 咨询者:131****7962

    2016.05.12王远洋律师回答

    离婚没有分居时间限制,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 咨询者:132****8772

    2016.05.12王远洋律师回答

    是的。赡养老人是大儿子的法定义务。

  • 咨询者:135****6998

    2016.05.12王远洋律师回答

    权利主体方面:
    被赡养人健康状况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诊断(或鉴定结论)、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义务主体方面:
    赡养人经济能力的证据;
    赡养人不履行义务的时间、人数、表现形式及是否有打骂、岐视、虐待、遗弃被赡养人行为的证据,是否经有关部门或组织调解处理及其结果的证明。

  • 咨询者:187****1043

    2016.05.12王远洋律师回答

    不知道领取结婚证了吗?

  • 咨询者:156****3527

    2016.05.12王远洋律师回答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 咨询者:186****6093

    2016.05.12王远洋律师回答

    如果他在外借债,你不知情,也不用于家庭生活,不需要负责清偿。

  • 咨询者:134****8697

    2016.05.12王远洋律师回答

    婚后房产无论写不写双方的名字,房产都是共有的。而且真到离婚的地步,法院也会按照实际房子购买支付比例去分配。当然,在双方都无大的感情错误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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