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洋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男方有义务承担抚养费。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由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46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第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由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法院对于此类房屋并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
买卖房产一般是以交款收据的日期,为权利取得的日期,该房产应该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
可以要求分割这个房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解决财产分割争议。
还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解决,可能更利于该房屋的分配。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没有结婚证,不是合法夫妻关系,不用离婚,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提供证据证明生活困难,并依法上诉。《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重新结婚。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这个胜诉率是一半。
原因:法院判决抚养权一般遵循两条:一是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这一条对你不利;二是你的条件比较好,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一条对你有利。
分析情况后,本案法官是关键,因为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1、首先判决子女抚养的原则是哪一方更加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则根据双方的经济、身体、精神等状况予以综合权衡。十周岁以上的,则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2016.05.08王远洋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