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洋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07王远洋律师回答
不用全部退还。另外,如果当地风俗不予退还,可以拒绝返还彩礼。
2016.05.07王远洋律师回答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能证明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做出的保证,书写的保证书则可认定为无效。
法条援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了,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胁迫的法律解释:
一九八八年四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九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所以你可以根据法条的规定,看看行为是否构成胁迫,以致保证无效。
2016.05.07王远洋律师回答
1、属于事实婚姻,婚后的财产为夫妻财产,离婚时应分。
2、男方构成同居的,女方可要求男方赔偿。
3、对财产分割等有争议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对离婚、财产分割一并处理。
2016.05.07王远洋律师回答
你娘家的钱属于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另外,对方存在家暴,分割财产时应少分或不分。你有权索赔。
2016.05.07王远洋律师回答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应依法平均分割。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有过错,比如家暴、婚外情,无过错一方有权索赔。
2016.05.07王远洋律师回答
你姑姑的作法涉嫌侵权。你有权拒绝你姑姑使用你的生活用品。另外,法院会判决你父亲支付抚养费,包括大学教育费等开支。
2016.05.06王远洋律师回答
是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根据你的情况,房产算共同财产,离婚后原则上应均分。
2016.05.06王远洋律师回答
你可以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并有权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费。
2016.05.06王远洋律师回答
债务应当清偿。抚养费是另外算的。
2016.05.06王远洋律师回答
虽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的。
第七,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你一起生活,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在你们所生活地区附近,孩子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学习环境,改变环境会对孩子成长不利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