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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樊]帮助人数:1030人 电话咨询:13387244330
执业证号:65420601001003909执业机构:王远洋法律事务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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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远洋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34****2691

    2016.05.03王远洋律师回答

    如果您的身份证还在自己手里,那么可以去当初进行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调取婚姻登记记录;户口本的问题可以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户籍证明。然后携带起诉状及证据目录,将于婚姻有关的证据附上进行起诉。

  • 咨询者:186****8982

    2016.05.02王远洋律师回答

    要看证据怎样。如果证据充分确实要回来的希望就大。

  • 咨询者:159****9988

    2016.05.02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如果对方反悔,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咨询者:135****0609

    2016.05.02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单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 咨询者:135****3476

    2016.05.02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单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 咨询者:139****9850

    2016.05.02王远洋律师回答

    应当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 咨询者:137****1129

    2016.05.02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离婚。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再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 咨询者:183****0700

    2016.05.02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建议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 咨询者:173****5515

    2016.05.02王远洋律师回答

    你有权得到孩子的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咨询者:182****9232

    2016.05.02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在乌鲁木齐起诉。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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