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洋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依法提出抗辩意见。对方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支持离婚诉讼请求的。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已经成年不涉及抚养权的问题,不用选择。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能会判决离婚,主要看法官怎样认定事实了。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的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能会判决离婚。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不需要还钱,谁借的谁负责还钱。再说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如果聘请律师并授权给律师,你可以不用出庭。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诉讼离婚的程序
1、关于诉讼外调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是前置程序)
2、诉讼离婚程序
(1)管辖——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
(3)判决与上诉——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有权上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
3、离婚诉权限制
(1) 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
1)现役军人指正在服兵役、具有军籍的人。
2)本条只适用于军人配偶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
3)同时也注重对军人配偶的婚姻权利的保护。“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的,可不征得军人同意。——现役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2) 在特定条件下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的不在此限,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不在此限。
2016.04.30王远洋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离婚。对方存在婚内过错,你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另外,可以多分财产,有权要求男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