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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敏律师

[广东-东莞]帮助人数:217人 电话咨询:18025199038
执业证号:14419201011370388执业机构: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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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敏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58****7322

    2016.05.27丘敏律师回答

    你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扶养费。

  • 咨询者:187****8220

    2016.05.25丘敏律师回答

    可委托律师会见你老婆,提供法律帮。

  • 咨询者:138****6942

    2016.05.24丘敏律师回答

    对方签收15天后不上诉,判决生效!

  • 咨询者:139****0452

    2016.05.25丘敏律师回答

    你好,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的,则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或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

  • 咨询者:137****3053

    2016.05.24丘敏律师回答

    你好,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的,则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或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
    我是东莞丘敏律师,可直接联系!

  • 咨询者:188****6207

    2016.05.24丘敏律师回答

    两个小孩一般一人抚养一个。

  • 咨询者:132****0967

    2016.05.24丘敏律师回答

    你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咨询者:131****1890

    2016.05.24丘敏律师回答

    你好,
    1、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的,则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或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那么除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所明确规定的四种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外,还有哪些情形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以下十三种情形可认定感情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该条已实效)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 咨询者:158****7961

    2016.05.24丘敏律师回答

    你好,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2、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咨询者:137****0956

    2016.05.24丘敏律师回答

    你好,
    1、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2、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欠帐如属于共同债务平均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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