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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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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律师||关于非婚同居
作者:张彬律师  发布时间:2016-07-31 14:54:08

非婚同居(cohabiting unmarried person of the opposite sex),非婚是指无法律障碍的两性双方尚未形成法律上的婚姻状态,而不论双方是否有结婚的意图,这样我们就能将非婚同居与违法的同居区别开来。非婚同居的双方不得有法律上的障碍,即不能是已婚者。在现代生活中,非婚同居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大特点。“同居”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时尚。社会上的同居人群不只局限于年轻男女,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也在不断加入这个行列。非婚同居现象增多,婚姻不再是两性关系惟一的结合方式,两性关系呈现多元化。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令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由此可看出,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无论是否以夫妻名义,不仅为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也是我国婚姻法禁止的行为,其中,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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