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彬律师专栏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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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
家庭婚姻问题专家指出,“冷暴力”对受害人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常常会造成受害人产生严重精神疾患。但由于其隐蔽性很强,法律制裁的操作难度较大,目前法律界对此还没有明确界定。
法学专家认为,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因而对这种行为的处理方法是,轻者可视为违反夫妻双方应尽的抚养义务,严重的可以归为遗弃。
“君子动口不动手”难倒法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研究所的心理专家徐岫茹分析,在家庭暴力中精神暴力发生频率非常高。她分析说,一些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中,顾忌“君子动口不动手”观念,觉得用拳脚相加这种暴力方式有失身份。还有的是丈夫掌握妇女的心理,知道从精神上折磨对方,更能从精神上使其“主动就范”,对自己俯首帖耳。
另外,随着家庭暴力现在在社会上愈演愈烈,很多妇女对拳脚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维权意识,渐渐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冷暴力方式。
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作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也难以认定谁是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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