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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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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律师;离婚协议怎么写(二)?
作者:李志律师  发布时间:2016-05-09 22:25:16

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而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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