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正涛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30冯正涛律师回答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所以从法律的角度,你们的婚姻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之间毕竟有同居生活的事实,会涉及到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问题。
2016.05.30冯正涛律师回答
如果是在走不下去,就按照法律程序起诉离婚呗,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抚养小孩的一方不能再婚。所以他这个要求无理,且如果离婚以前孩子一直随一方生活,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这些情况的。
2016.05.29冯正涛律师回答
你如果要起诉离婚,就收集她这些行为的证据,这些不仅是离婚的有利证据,还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
2016.05.28冯正涛律师回答
你如果是在过不下去了,那么就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家暴,比如赌博等等,然后起诉到法院。
2016.05.27冯正涛律师回答
婚姻生活不就是这样吗?对方的缺点越来越被放大,所以觉得自己所托非人,如果坚持不下去就好合好散呗
2016.05.27冯正涛律师回答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一段婚姻,能好好的经营最好,如果不能好合好散。如能协议离婚,就比较简单点,但是如果不能可以起诉到法院起诉离婚。
2016.05.27冯正涛律师回答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位,在毕节专业代理离婚纠纷的律师。
2016.05.27冯正涛律师回答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到时候带上你们之间写的离婚协议书一并交到法院,虽然你们分居时间只有5个月,但是这个也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
2016.05.27冯正涛律师回答
你是想问彩礼的问题吗?以下的情况法院会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6.05.27冯正涛律师回答
你好,请问你具体想问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