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强律师简介
2008年6月13日参加福建省心理康复援助志愿服务队赴四川地震灾区进行心理援助,2008年12月20日获得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授予的“福建省抗震救灾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静若处子、动如脱兔;爱岗敬业、时间观念强;富有合作团队精神,拼搏进取;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自2006年10月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后,逐渐将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作为主攻方向,在婚姻律师业务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