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暖云婚姻帮律师

首页 律师介绍 在线咨询 律师专栏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杨洁丽律师

[陕西-安康]帮助人数:54人 电话咨询:13891515199
执业证号:16109200311623902执业机构:陕西政源律师事务所
向该律师咨询

杨洁丽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59****9152

    2016.04.14杨洁丽律师回答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和遗弃家庭成员,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财产分割会考虑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适当多分。

  • 咨询者:183****9843

    2016.04.14杨洁丽律师回答

    如果双方离婚时协议房子归你,且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房屋的产权就归属于你,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离婚后你有权要求女方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 咨询者:183****9843

    2016.04.14杨洁丽律师回答

    如果离婚时协议房子和小孩归你,并且已经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女方无权主张分割房子。你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女方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 咨询者:182****4477

    2016.04.14杨洁丽律师回答

    可以不同意,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1 23 45 6 >
跳至: /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