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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伟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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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伟元律师专栏

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子,离婚是对半分吗?
作者:唐伟元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12 11:30:20

问:我和妻子结婚两年后在双方父母的帮下,购买了一套房产,该房产登记在我妻子名下,如今打算离婚。 我能否请求分割房产,是对半分吗?

唐伟元律师解答:

1、有特殊约定的,按对半分;

2、没有特殊约定的,按出资比例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你对该套房产享有部分所有权,可以请求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该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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