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伟元律师专栏
问:我与丈夫本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他直接参加了工作,我考上研究生后继续深造。我读书期间,他每月把工资交给父母一半,另一半留下自己花。我毕业后同他结婚,他依然保持着这个习惯,只是留下的一半作为家庭开支。结婚时双方父母给我们买了房和车,我们自己的收入也很高,并不缺钱。但他交给父母的那一半工资算怎么回事呢?我问他,他就说“算是尽点孝心吧”。公婆每月拿他交的工资也成了习惯,也许是碍于我的情面,每次拿钱时总说“我们先替你们保管着”。公婆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好太计较。我们结婚5年,这笔钱也累积了5年。如今我们要离婚了,我对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很清楚,但对这笔钱却是个糊涂账。这笔钱该怎么处理,总该有个说法。虽然丈夫上交的是他的工资,可毕竟是我们结婚后的家庭收入,离婚时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唐伟元律师解答:
如果是保管,钱属于你们,在离婚时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赠与,钱就属于老人,你们离婚时无权分割。
如果那笔钱的银行户头是你丈夫的名字,就能证明是保管;如果老人愿意给你们出具保管收据,也能证明是保管。不过,目前的情况对你不利,你丈夫很有可能和他父母串通一气,咬定是赠与,你就没有办法了。因此,你现在可以先做些调查工作,确定这笔钱是保管还是赠与。如果离婚时能认定那笔钱是交给他父母保管的,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