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伟元律师专栏
问:结婚后,我将婚前的10万元存款转至老婆账户内并将自己的工资卡交给老婆,由老婆负责家庭的全部开销。结婚不到一年,我两为家庭琐事纠纷不断,我认为双方性格不和,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能否要回我的婚前存款10万元?
唐伟元律师解答:
首先,这个10万元存款是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在未经你的处分,是你的个人财产。
其次,婚后你将10万元存款交给你老婆,这个既不属于赠与行为,也不属于保管行为,而是你自愿的处分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行为,拿出来用于家庭的开销,将婚前存款供婚后夫妻共同使用,如果一起把这个钱用完了,则不能要求女方还10万元的。
当然,若有剩余,则是你的个人财产,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