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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俊斌律师

[河南-濮阳]帮助人数:230人 电话咨询:13323930049
执业证号:14105201410739799执业机构: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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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俊斌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37****9126

    2016.05.11温俊斌律师回答

    1、你老公已经去世,你们依法应当继承他的财产,而不是离婚分割。
    2、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也就你和他的父母平分他个人的财产。
    3、房屋为他个人婚前财产,但如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咨询者:188****1851

    2016.05.08温俊斌律师回答

    你好!
    1、感情破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到男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2、男方不离,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判离,但6个月后再次起诉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3、孩子如不满2周岁,一般随母亲,2-10周岁,考虑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和孩子的意愿判决,10岁以上的,尊重孩子意愿。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
    4、用财产的,共同财产平分,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分割。
    5、诉讼费50-300元,各地法院有所不同。

  • 咨询者:188****0269

    2016.05.08温俊斌律师回答

    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婚姻关系。如果涉及孩子和财产,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如不涉及一拍两散,都是自由身,可以自由结婚。

  • 咨询者:135****1245

    2016.05.08温俊斌律师回答

    6万元钱在性质上应当认定为彩礼钱。

  • 咨询者:133****5977

    2016.05.08温俊斌律师回答

    1、起诉在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均可。居住1年以上的就是经常居住地。
    2、你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尊重你的意见,你愿意跟谁,法院就会这样判决。
    3、你妹妹的抚养权,法院会考虑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和你妹妹的意愿,综合判定。从目前情况看,胜诉希望不大,你母亲有病而且无抚养能力——经济来源。

  • 咨询者:137****1652

    2016.05.08温俊斌律师回答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2、孩子三岁,法院判给你的可能性很大。你一直带孩子,感情好,且男方有酗酒行为。
    3、你买的车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依法要进行分割,也即平分。
    4、房子、车子如果是他父母购买赠给你们两个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给他一个人的,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了。当然这都以房产证是你两的名字为前提。

  • 咨询者:136****3922

    2016.05.08温俊斌律师回答

    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

  • 咨询者:139****7654

    2016.05.08温俊斌律师回答

    1、看你表述,你们还是有感情的,如果以对方不关心、不照顾为由离婚,法院不会支持。法定离婚理由是感情破裂,没有感情了。
    2、如果起诉离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随母亲。何况你还未生产,孩子还不具有独立人格,离婚后生下的,由你抚养,作为亲生父亲要支付抚养费。

  • 咨询者:181****7165

    2016.05.08温俊斌律师回答

    胜诉率很低,小三阳应该是乙肝吧,属于传染病。

  • 咨询者:135****3476

    2016.05.07温俊斌律师回答

    1、持你的身份证,可以到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拿这个证明也可以起诉离婚。
    2、女方怀孕的,男方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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