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俊斌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4.29温俊斌律师回答
1、可以诉讼离婚,如女方坚持不离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6个月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
2、共同财产平分,婚前财产归个人。
2016.04.29温俊斌律师回答
1、无共同财产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2、只要商量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议离婚,订立协议后,到民政局可直接办理离婚手续。
3、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如你不想离婚,法院一般会支持,但如果6个月后女方再次起诉,法院就会判离。
4、2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如女方有下列情形的随父亲: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016.04.29温俊斌律师回答
哺乳期一般法院会判决随母亲,但如果母亲由殴打、虐待或有下列原因,由父亲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016.04.29温俊斌律师回答
抚养费是本人工资标准的20—30%,可以一次性付清。
2016.04.28温俊斌律师回答
你好!
1、可以协商。
2、协商不成诉讼离婚的,孩子2周岁以内,一般法院会判决随母亲,父亲支付抚养费。
2016.04.28温俊斌律师回答
你好!
离婚诉讼一般是在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也有例外规定,你可以自己对照一下。
一、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2016.04.28温俊斌律师回答
你好!
1、不合理也不合法。
2、对方没有取得抚养权的,即使把孩子带回家一段时间,也是在行使探视权,而非抚养权,仍应当支付抚养费。
3、探视权可以将孩子带回家,也可以在监护人处探视,只要双方都能接受,由双方协商而定
2016.04.28温俊斌律师回答
你好!
1、起诉离婚如果第一次判不离,6个月后在起诉就会判决离婚。
2、子女不满2岁的随母亲,2-10岁的要看抚养能力和孩子意愿,10岁以上尊重孩子意愿。
3、起诉离婚诉讼费50元。涉及财产的另算。
2016.04.28温俊斌律师回答
有困难找警察,拨打110
2016.04.28温俊斌律师回答
你好!
1、仍要支付抚养费,监护权还在女方。
2、这是男方在行使探望权,而非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