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才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09程才律师回答
1、如果你不想离婚,即使她起诉了,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第一次也不会判决离婚。
2、如果她将你们的财产转移到儿子名下,意欲利用离婚时她抚养孩子的便利条件,达到她个人占有的目的,这是她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表现。在离婚诉讼中,你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她不分或少分财产。但你需要证据证明她转移、隐匿财产的事实,必要时可要求法院调查取证,要求她提供其占有的有关证据材料。
2016.05.09程才律师回答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他涉嫌重婚罪了,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2、他存在重婚或者婚外同居行为的,因为你是离婚后才发现的,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他赔偿,包括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
3、如果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以上解答意见供参考。
2016.05.09程才律师回答
1、首先,我认为,离婚要三思,不要意气用事。虽然处在哺乳期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但你又没有抚养能力,抚养孩子是很麻烦的事,所以不要轻易离婚,也许男方随着年龄的增长会慢慢变好的。
2、其次,如果真想离婚,最好协议离婚,就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支付问题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这样不至于影响和气及日后离婚协议的履行。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再考虑诉讼离婚的问题。
3、起诉离婚的话,对你们这种情况,法院在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时,通常不会判决离婚的。只有等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以后第二次起诉,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这样就拖长了离婚的时间。
4、根据规定,在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抚养,所以,你不想抚养孩子的要求可能难以实现。当然由你抚养孩子后,男方要支付抚养费。
2016.05.09程才律师回答
1、据我判断,在诉讼开庭前,你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他通常会在法院的主持下同意离婚的,并由法院出具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就不必开庭了。当然在开庭过程中也可以调解离婚。
2、开庭时,你只要实事求是的说就可以了。主要围绕着他重男轻女思想作怪引起的一系列不正常行为,已经影响到你们的夫妻感情,致使你们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在此提醒注意的是,如果他在法庭上否认你所说的,那么你就要举证证明你所说的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法院才能在第一次判决离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们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了,法院很难在第一次判决离婚。只有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才能判决离婚。
3、在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同时,要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一是孩子还小,还在哺乳期内;二是男方有重男轻女思想,孩子应由你抚养,但男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通常是他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对于陪嫁妆,如果是婚前陪嫁的,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陪嫁的,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2016.05.08程才律师回答
你好,你是第一次咨询婚姻问题吧,你并没有介绍案情,律师们是无法解答的,你可以通过问题补充的方式将问题写明白后,律师们再予解答。祝你顺利!
2016.05.08程才律师回答
1、您好,首先说明一点要注意,当前你正处以怀孕期,还谈不上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只有当孩子出生并且父母离婚后才会涉及孩子抚养费问题,在此情形下,女方抚养孩子的,男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通常为男方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三十。
2、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能够协议离婚的还是协议离婚为宜,如果男方不同意,可以找双方均信得过的人或者亲朋好友劝说一下试试,如果还是不行,就起诉离婚。
3、关于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的问题。根据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以及法院第一次是否会判决离婚的不同,判离的时间有所不同。如果在诉讼离婚阶段,双方自行或者通过法院的调解,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法院将作出同意离婚的民事调解书,这种情况下的时间大约是一两个月时间。如果调解不成,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话,法院通常将在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法院不予判决离婚的,只有等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行起诉,在三个月内法院通常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4、另外,在怀孕期内,建议离婚要慎重考虑。
2016.05.08程才律师回答
你好,请明确一下你所说的“离婚置换”是指的什么,否则让律师们无法针对性解答。以下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 :小产权房通常情况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就产权归属(此处的产权是指到产权方进行备案等意思)或者居住使用权进行书面约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并遵照执行。对所谓的产权归属而,可以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或者双方所有,或者赠与给子女等,但此处的所有均是指使用权。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但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对居住使用权进行判决,法院首先会会征求夫妻双方的意见,双方协商一致的,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法院会尊重双方意见的。
2016.05.08程才律师回答
1、您好,从案情上看,您问的问题应该是男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办吧。故,在此我主要介绍这个问题。如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追问。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协议离婚的最好,这样可以达到尽快离婚的目的。如果夫妻双方确已感情破裂,继续生活下去也没有意义了,不如尽早离婚,可以通过亲朋好友、双方信得过的人、社区等第三人或者机构劝解一下对方,也许可以做通他的工作。如果经过努力,他还是不同意离婚,而你又执意离婚的话,只好起诉离婚了。要想第一次达到离婚的目的,就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法院第一次较难判决,待第一次不予判离的民事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判离了。因案情中仅仅说明感情破裂,没有提供过错的感情破裂情节,无法具体分析是否是你所想当然而非法律意义上的感情破裂。婚姻法规定了几种法定的离婚事由是重婚、婚外同居行为、赌博、吸毒、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等情形,有证据证明的,法院将以此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而判决离婚,否则法院将较难判离,这一点要注意。
2、因您提到了有孩子两个的问题,在离婚时,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法院才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判决。通常情况下,有两个子女的,法院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子女,抚养费通常也无需彼此支付了。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如还不明或者想问的,可以继续追问。
2016.05.08程才律师回答
1、你是女方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领取结婚证也属于结婚确立夫妻关系,婚姻自由,要双方自愿,他人包括父母均不得干涉。
2、如果你认为和他无法生活,第一要记住不要领取结婚证;第二,如果没有同居,不要同居;第三,虽然办了酒席,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直接分开就行,如果男方给了你彩礼,就退还给他,如果他不要,就寄给他并留好凭证。如果你离开后,他还纠缠你,你就让他起诉,因为即使他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他。
2016.05.08程才律师回答
1、第一个思路:其实这六万元不应被认定为彩礼,彩礼通常是指订亲时男家赠送女家的财物,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本案中,被告以不支付六万元不领证为由强要财物,应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畴,而不应属于彩礼范畴。所以,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并且不是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还在上诉期的可以考虑上诉。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由另行起诉,但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2、第二个思路:因该六万元系被告以不给钱不领证为要胁向你索要钱财,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的民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你可以以此为由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此行为无效,而要求被告返还全部价款。此种思路也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3、退一步讲,如果该六万元认定为彩礼,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第(三)点及第二款的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但是,此时返还彩礼,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是否离婚以及是否能够证明因婚前的给付行为导致生活困难是关键。本案中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就失去了要求返还的条件了。但第一次不予判离的民事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的,法院就通常会判决离婚了。到时再一并要求返还彩礼。即使第一次判决还在上诉期内也不要上诉了,因为上诉会延长时间,那么婚后的时间就会延长,对要求返还彩礼不利。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