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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才律师

[山东-济南]帮助人数:218人 电话咨询:15853131112
执业证号:13701200510565314执业机构:山东利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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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才律师解答的咨询

  • 咨询者:136****3922

    2016.05.08程才律师回答

    1、首先建议协议离婚。因为起诉离婚的,从案情上看,没有支持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证据,法院通常在第一次起诉时不会判决离婚,如果还想离婚的话,只有第二次起诉离婚。这样离婚的时间就会长了。所以,能协议离婚的,最好协议离婚,这样可以达到尽快离婚的目的。
    2、前面已说,这种情况法院通常在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要在第一次不予判决离婚的民事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这时,法院通常才会判决离婚的。如果想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就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存在重婚、婚外同居行为、赌博、吸毒、虐待、遗弃、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一方被宣告失踪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形,有了这样的证据,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3、离婚时,要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车辆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在,则该车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如果车辆是在婚后购买,虽然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该车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得到车辆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车辆价值一半的补偿。
    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就判给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就要具体看谁的抚养条件更好了。如果孩子年满意十周岁的,要征求子女跟谁生活的意愿。

  • 咨询者:181****7165

    2016.05.08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不知您是男方还是女方。
    1、首先,最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承担问题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协议离婚不成的,只好起诉离婚了。从案情上看,没有支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故,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较难判决离婚,当然,第一次不判离,待判决生效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的,法院通常就会判决离婚的。
    3、起诉离婚时,必然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从案情上看,法院判给男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原因有三,一是女方患有乙肝,虽然不知该病是否有传染性,即使没有传染性,对孩子抚养也不是很有利;二是,男方的工资收入比女方高,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三是,孩子一直是由孩子的奶奶带大的,从生活稳定性上讲,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另外,未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除非抚养子女一方同意不必支付抚养费,否则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通常为未抚养子女一方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三十。

  • 咨询者:150****5103

    2016.05.07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首先对您的遭遇深表同情!对这样的吃喝嫖赌、不务正业、心狠手辣的男人,还是尽早离婚为宜。你和他同居七年了,他这样的人,就不应该和他领取结婚证!当然,你对此也不要自曝自弃,应理智对待,问题总会解决的。
    1、从案情上看,他是不会轻易与你协议离婚的,所以你要离婚,只好起诉离婚了。
    2、起诉离婚,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向他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离开四川一年以上在宁波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宁波起诉。
    3、因为他吃喝嫖赌,有家庭暴力行为,所以有证据证明的话,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基本上没有问题,不必经过第二次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赌博、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理由,所以有证据支持赌博或者家庭暴力的任何一项,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可以通过报警、社区/居委/村委会的证明、病历资料、鉴定报告、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4、以赌博或者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的,你可以要求他对你赔偿,包括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
    5、如果因家庭暴力给你造成了人身伤害,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达到了轻伤以上程度,比如一定程度的骨折的,其实他还涉嫌故意伤害罪了,你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他再有对你家暴,就报警取证。
    6、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给你,他支付抚养费。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上了,就要看谁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了。
    7、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买的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车辆的价值份额。
    8、起诉离婚,要自行或者请律师写好起诉状、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有关证据材料,向宁波或者四川法院起诉,并交纳诉讼费,立案受理后按审判程序进行即可。

  • 咨询者:187****9945

    2016.05.07程才律师回答

    一、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他既然不同意离婚的,那么,你要执意离婚的话,只有起诉离婚了。
    二、你应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应持有的材料包括:
    1、请律师或者自行写好的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男孩由你抚养;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带上你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有的法院还要求提供被告的户籍证明。
    3、立案时,应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1)结婚证等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已被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男孩应由你抚养,他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你已结扎、他还有一女儿等原因,男孩应由你抚养,他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通常为他的收入的百分之二三十。
    四、关于车辆分割问题。如果该车辆系婚前你所购买,则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他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婚后所购买,虽然车辆登记在你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因车辆在你名下,车辆应归你,但你应给他车辆现值一半的补偿。

  • 咨询者:159****8529

    2016.05.07程才律师回答

    应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应持有的材料包括:
    1、请律师或者自行写好的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子女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带上你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有的法院还要求提供被告的户籍证明。
    3、立案时,应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1)结婚证等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已被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 咨询者:180****6294

    2016.05.07程才律师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以上规定,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现在你们分开,彩礼要部分或者全部返还的。

  • 咨询者:139****3052

    2016.05.07程才律师回答

    1、这种情况不能要求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只有在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四类情形下才可以要求赔偿,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这种情况不能视同分居。分居,是指一家人分开生活;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 咨询者:183****1106

    2016.05.07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首先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
    家庭暴力达到了生不如死的程度,说明家庭暴力已经很严重了,况且还打三岁的孩子,真是不可饶恕!所以,建议你首先报警,对取得家庭暴力的证据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当然,起诉离婚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也可以,不过,我估计可能较难以协议离婚,只有起诉离婚的方式离婚了。有了家庭暴力的证据,通常法院在你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就会判决离婚的,同时,你作为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赔偿,包括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

  • 咨询者:183****0581

    2016.05.07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你所说的单方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无法或者不愿通过协议离婚的,一方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应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应持有的材料包括:
    1、请律师或者自行写好的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子女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带上你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有的法院还要求提供被告的户籍证明。
    3、立案时,应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1)结婚证等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已被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 咨询者:139****6281

    2016.05.07程才律师回答

    1、如果家庭暴力的行为不停止,劝说无效的,就尽早离婚吧,他不同意离婚,你可以起诉离婚。
    2、如果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在你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的。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如果没有证据支付家庭暴力的存在,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的,只有待第一次不予判决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的。家庭暴力的证据据情而定,比如报警记录、病历资料、社区/村委/居委会证明材料、鉴定报告等均可。
    3、离婚时,要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有三个子女,通常而说,至少一方要抚养一个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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