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才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4.30程才律师回答
如果能够协议离婚的尽量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既然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是协议离婚不成,只好起诉离婚了。因为你们没有子女和财产,所以,是否能够离婚就是主要的问题了,现针对你的情况,说明如何能够尽早达到离婚的目的以及如何起诉的问题。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你就要准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赌博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你只要取得了他赌博的证据,比如他自认赌博、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法院就会判决离婚的。
要起诉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结合本案,你起诉离婚的,应持有的材料包括:
1、请律师或者自行写好的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本案不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只有请求离婚);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带上你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有的法院还要求提供被告的户籍证明。
3、立案时,应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1)结婚证等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这里主要是指赌博的证据;
2016.04.28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既然你老公死活不同意离婚,而你有执意离婚的,只有向法院起诉离婚了。自行或者请律师写好离婚起诉状,准备好你一直带孩子、财产清单、感情破裂等证据材料,持身份证、结婚证等,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立案手续后,按审理程序进行即可。
至于法院是否会判决你们离婚,主要看有无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有,比如赌博、吸毒、家庭暴力、婚外同居行为等证据,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的,如果没有证据证实,则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只有在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六个月再行起诉了,这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的。有一点,你们分居两地,如果有证据支持,对判决离婚有利,要注意收集该证据。
另外,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才会涉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否则,不判决离婚的,就不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你想带孩子,事实是一直是由你来带孩子的,这点对你争行孩子的抚养权是非法有利的,一定要收集该证据,这样,在法院判决你们离婚时,法院就会将孩子判归你抚养,而对方向你支付抚养费。
2016.04.28程才律师回答
离婚诉讼案情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法院管辖权,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也就是说,你起诉的应在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除就医情形外在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如果他在安徽某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安徽该地起诉。如果他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但在外地居住没有连续起诉一年的情形的,可向原告所在地即你的所在地安徽法院起诉。但是,如果你与他都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又有所不同。通常应向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你当地起诉。具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情形,见附后的法律依据。请按规定“对号入座”。
附相关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6.04.28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如果想起诉离婚,事先收集证据是关键。理由如下: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了证据,法院就会支持你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赌博和家庭暴力均是法定的离婚理由,有个此证据,法院就会判决离婚。比如要取家暴的证据,可以报警,向社区、妇联等部门请求帮、病历资料、邻居证言等均可证明。比如赌博的证据有报警记录、录像、证人等。另外,起诉还要写离婚起诉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等证据,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如果你想了解哪一方面的内容,可以在此继续追问后再予解答。
对您问的离婚是你能得到什么的问题。离婚涉及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务的承担问题。对子女抚养,你不想抚养,由男方抚养的,其实你应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如果由你来抚养,他是要支付抚养费的。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也就是说,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共同财产了,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了。案情中称车和房屋均系结婚前买的,如果是男方婚前所购买,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是无法要求分割的。但是,因案情中对房屋的具体情况你没有介绍,还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房屋的分割问题。比如,如果是婚前男方购买,但是只交了首付或者支付了部分银行按揭款,你们结婚后继续还按揭的,则这时,对婚后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你有权要求相应的房屋份额。至于除车辆和房屋外,是否还有存款、股票、家具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也是可以分割的。
2016.04.28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首先,你们当前处于冷静期,谁也没有再提离婚的事。这时,就看你是否急于离婚的问题了,如果你不急于离婚,就先等一等,看他是否再次提出离婚,如果你急于离婚,你就可以问问他是否还离婚的意思,这种情况下,通常你们协议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其次,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要涉及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你们双方均想要儿子,这时就产生了争议,虽然你们均同意离婚,但是,如果就儿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一致的话,而双方又执意离婚的话,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法院在尊重双方离婚意愿的基础上,结婚案情对儿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在此,可以明确告诉您,儿子归你抚养基本上是确定的。因为最高法院对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问题了明确规定,通常归女方抚养。现附该规定,一看便知。所以,对你争行儿子抚养权是有利的。另外,要想争得儿子抚养权,就建议尽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因为,如果当儿子达到了两周岁以上时再起诉的话,对你争得儿子抚养权就不一定这么有利了。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部分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016.04.28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是会判决离婚的,当然,这是原则性规定的,也就是说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是一般,不判决离婚是例外。因不了解具体案情,无法具体分析到底是什么原因法院第二次还不判决离婚的。对是否上诉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如果还在上诉期内的,就要上诉,如果已过上诉期了,也只好六个月后第三次起诉了。理由如下:一是,据案情介绍,你是必须要离婚的,也就是说,离婚是早晚的事,而且你也希望迟早离婚。二是,前面已说,二次起诉判离是大多数情况下应判离的,不判离是例外,既然这样,如果上诉的话,也许二审法院看到你上诉及离婚的决心,加及你们已经分居三年的事实,是会改判准予你们离婚的,从此角度讲,你何不试试呢。三是,如果这次不上诉,那就还要等六个月才能起诉,这样时间上就长了六个月。当然要建议你上诉,最终还是要你自主决定。
2016.04.28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关系才告成立,也就是才具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否则就不是夫妻,也就是没有结婚。没有结婚,就谈不上离婚的问题,你们直接分开即可,你可以不必告知他就可以和他人即你所说的现在的老公结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你和原来的老公生育的孩子问题。因为这个孩子是你们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所生,属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一样的待遇,你抚养孩子的,你原老公是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当然,你不主张他承担的自便。
另外,你问和现在的老公还可以生几个孩子的问题。虽然你的第一个孩子是非婚生的,但是你和现在的老公结婚后是可以生育的。从今年一月一日起,我国就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了。你和现在的老公结婚后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当然各地都有具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你可以看一下你当地的具体规定,或者具体咨询一下你当地的计生部门,更符合实际。
2016.04.28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其实案情中您没有具体问你要问的问题。现提供以下解答意见,供你参考。如有不是之处,可以追究问。
首先,双方成立家庭不易,你们才结婚几个月,就出现了矛盾。其实,夫妻生活有矛盾是正常的,不要意气用事,否则就婚姻和谐不利。也就是说,双方要互谅互让,才能婚姻长久,而不是因一点小事,就大伤元气大动干戈。我说一句你也不必见怪,他跟你说生孩子,你就权当“笑话”不就行了。所以,能维护这段婚姻的就尽量维持。如果实在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就可以离婚。
其次,据案情看,他说要跟你离婚,这时,就看你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了。如果你也同意离婚,你们双方就可以协议离婚。因为你们没有孩子,刚结婚夫妻共同财产也不会多,所以,你们只要同意离婚,就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就算离婚了。如果你不同意离婚,而他又执意离婚的,他只有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待他起诉离婚后,你应诉便是。
另外,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婚前男方给予你的彩礼,也可能是你所说的结婚用钱吧,对此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最高法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为你们已经结婚了,只有在因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家庭困难的情况下,法院才判决酌情返还的,否则,彩礼不必返还。
2016.04.28程才律师回答
您好,您所说的强行离婚是指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我国,离婚的形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不成就起诉离婚。在达到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就判决离婚的目的,你就要事先注意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只有有证明,法院才能判决离婚。否则,第一次很难判决离婚,只有在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后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这时法院通常就会判决离婚的。所关注的是多少时间才能判决离婚,也就是法院判离的时间,一是,正如前所述,你有证据了,法院通常第一次就会判决离婚。第一次起诉在一审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程序中,法院自立案之日起,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三个月内下判决。那么,这时的法院判决是判决离婚还是判决不予离婚的不同情况下,判决离婚的期限就不同的。当然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在对方不上诉的情况下,一审判决生效了,就算离婚了。如果判决不离婚的,只有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这时,就凭空长了六个月的时间,再加上三个月的审判期间,时间就更长了。
所以,要想尽早离婚,最好如前所述,事先准备好感情破裂的证据是关键。从案情上看,他总是打你,这就是家庭暴力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存在家庭暴力的,法院通常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的。故,本案中,你要注意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后,比如报警记录,向村/居委会/妇联请求帮、住院病历等证据,再起诉离婚,这样才能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
2016.04.28程才律师回答
一、关于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问题
如果你们夫妻均同意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有分歧,这时,法院通常会尊重你们离婚的意愿,第一次起诉离婚就可以判离的。所以,一般是不需要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这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问题。即使法院第一次不判决离婚,待第一次不予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的,法院通常都会判离。第二,你们长期两地分居,对你们的夫妻感情必然产生影响,所以,你最好有证明你们长期分居的证据,这样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当然,对方在法庭上认可的,也可以对此事实予以认定。这时,判离的可能性就大些。如果你能再予证明其他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婚外同居行为等,法院基本上第一次就能判离了,否则判离的可能性就小。
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法院必然要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归谁以及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的问题,您在此主要关注抚养权问题,故在此仅对抚养权问题予以解答。法院判决子女归谁抚养的抚养权是以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的,比如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根据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等因素进行判决了。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征求其愿跟谁生活的意见。因案情中没有介绍子女及家庭情况,故无法针对性解答抚养权问题。不过,对有两个以上子女的情形,司法审判实践中通常各方均要抚养子女,通常情况下,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可能性大,女孩由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当然还要结合其他客观情况判决。最高法院根据审判实践,特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摘录附后,对此讲得较具体,请结合你们的情况分析判断。
附相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部分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关于起诉离婚的费用问题
1、立案时,原告要预交案件受理费,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同时,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通常一人承担一半。
2、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根据第十四条规定,应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会产生律师代理费,律师代理费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标的额大小与律师协商确定。各地都有律师收费的参照性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下看看,通常律师收费都要参照该标准确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