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才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扩建装修部分的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套房屋如果已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则属于儿子的财产。具体还要结合案情分析。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没有介绍具体案情,无法针对性解答。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从你们夫妻双方内部而言,正像你所说的,谁要车谁还款,并且,要车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半的补偿,计算方法是,按照车的现值减去还剩的欠款额后的一半。需要提及的是,双方可以对车辆所有权以及谁来还款的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执行。另外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讲,即使离婚后,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还还未归还的欠款。前面所讲的,是你们夫妻内部的债务承担问题。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1、首先,如果你怕他威胁你,可以先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然后在10天内起诉离婚。另外如果你总是怕他威胁你而不敢起诉离婚,你的离婚问题就解决不了。所以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起诉离婚
2、起诉离婚的,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打你的证据要注意保存,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事由,有家庭暴力证据的,法院才能判决离婚,并且你作为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他赔偿。
3、对孩子抚养权问题。要根据谁抚养孩子更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断由谁来抚养,未实际抚养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另外10周岁以上的孩子,在父母离婚时应征求孩子的意见。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1、你想尽快离婚的话,协议离婚最快。但是因为他就是不同意,经过调解,他也不同意的话,你就只有起诉离婚了。
2、起诉离婚的话,如果第一次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第一次很难判决离婚,必须6个月以后第二次起诉,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从你案情介绍上来看,你们分居3年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就会在第一次就判决离婚。所以,证据最关键,有证据的,法院就会判离。
3、对孩子抚养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无例外,法院会将孩子判给你,因为孩子一直由你抚养,跟随你生活,由你抚养更有利孩子的成长和生活稳定。他要支付抚养费。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1、对财产分割而言,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而言,除非另有约定,你婆婆名下的财产,属于你婆婆个人财产,你夫妻无权要求分割。对房屋或者车辆,主要根据取得的时间不同而分割有所不同。比如房屋如果是婚前购买,离婚时归该个人所有,离婚后由该个人继续偿还贷款,但是,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还的贷款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2、对子女抚养而言,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原则是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就归谁抚养。对有两个孩子的,司法实践中通常是一方抚养一个孩子。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随母亲抚养。对本案而言,4周岁的孩子归男方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女方抚养。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首先,起诉离婚是当事人的诉权,任何人不得剥夺,你当然可以提出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就起诉离婚。
其次,协议离婚不受分居几年的限制,只要协商一致即可。起诉离婚的,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是婚姻法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离婚事由之一。也就是说,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法院将判决离婚。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分居两年以上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其他事实比如因工作原因的不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以下仅对离婚时家电等生活物品的分割问题作出解答:
1、首先,离婚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家电等生活用品如果有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则属于该方所有,不予以分割。
2、对属于共同财产的生活用品,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遵照执行便是。如果达不成一致的,只有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除非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法院不会主动判决变卖后分割。通常的处理原则是,根据各方的条件,各生活用品的性质及价值,将各生活用品分别判给一方,各方所分配的财产价值要基本相当,如果价值相差较大,得到财产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要么向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要不由法院判决离婚,不会自动离婚。
2016.05.24程才律师回答
这是指新生儿落户的问题。
:(1)父或母的身份证和户口页;(2)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3)父或母单位或街道的住所证明;(4)孩子的出生证明;(5)孩子的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