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不谨慎,未婚先孕,最后嫁到了一个很糟糕的家庭。这家的男的,老爹,两个儿子,全都坐过牢,我的老公,算比较轻,因为打架进了看守所。这家的女的,可以说个个是泼妇,我稀里糊涂嫁过来后,才发现自己做了多么错误的事。
这个家庭什么都可以吵起来,菜放多了盐,有人衣服该谁洗……我每天都在这种大分贝的压迫下,真心觉得活得很没意思。
孩子两岁时,我觉得自己要疯了,找父母要了点钱一个人出去玩,然后遇到了一个男人,彬彬有礼,素质很高,旅途中我们很谈得来,回来的火车上,我跟他讲了自己的情况,也讲了自己的后悔,他安慰我说人都会走错路的,努力改正就好了。
回汉后,他给我找了份工作,两人也越来越近,我的生活才渐渐有了一点光明。我想离婚,但这个家就是死活不肯,婆婆的原话是:你要自己过好日子啊,门都没有!没有办法,我一个人住到娘家,不是不想带儿子,他们家说了,如果我带儿子就会让我父母不得安宁,我知道他们做得出来。
我经常偷偷去看儿子,每次看到他脏兮兮的样子我都好难过,这样的家庭也不可能给他好的教育,可是他们就是不肯把孩子给我。
听律师说,如果我起诉离婚也很难要到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对方有我出轨的证据。我真的很想不通,我就算不是一个好妻子,难道就一定不是好母亲吗?而且,哪个女人结婚不想白头到老呢?真是太多失望了,感情死了,才会对别的人心动啊。对出轨的女人,就只有剥夺抚养权一条道吗?不能进行经济方面的惩罚吗?我无法理解这样的规定。
所有的规定相对于个案来说肯定会有不公平的地方,因为它需要照顾的是最大公约数。换一个角度来想,法律的冷冰冰并非坏事,弹性意味着妥协折中,面面俱到顾及到每个人的情绪,就难免不在原则底线上让步,这样的法律还能让人信任吗?
再说法律也不是全无人情,即使你要不到孩子的抚养权,一定会有探视权,只要你尽心尽力,方式得当,母子之间的联接不会因为不能天天在一起而断裂,反而会更加牢固,将来条件成熟,你还可以再次争取抚养权。
这并非一个非此即彼的选项,个人幸福和母子亲情,是可以兼顾的,即使不是你想要的那种最完美的形式。何况你现在还没有正式离婚争孩子,和平分手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仍然是存在的,事在人为。
许多同床异梦的夫妻维持着婚姻,他们的理由是“为了孩子”,为了孩子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勿庸讳言,对于孩子的成长,一个完整的家庭肯定比一个破碎的家庭好,但是,一个表面上和睦而实际貌合神离的家庭一定优于因感情破灭而解体的家庭吗?尤其是在已经具备了判断力的孩子眼中。永远不要低估孩子的理解力和适应力。
有朋友开玩笑,说我总在回信里教唆读者离婚,其实也不尽然。我是在尽我所能揣摩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觉得自己的婚姻已经到忍无可忍甚至生无可恋的地步,你难道还要劝他们咬牙挺住?人生苦短,不破不立,我们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手上,也只有我们自己才最了解自己的感受和需求,该怎么做,当事人早有决断,他们不过是找个印证而已。
一个天天能在孩子身边嘘寒问暖的母亲固然可贵,但一个有能力改变生活有勇气追求幸福的母亲,对孩子的影响力,会比整天陪伴更正面更巨大。
事已至此,抱怨法律不公于事无补,想办法在有限的可能性当中寻找到最优化的一条路,才是你现在该做的事情。
网友评论:
确实,有时出轨并不是向大家想象的那么可耻,有时是迫不得已,有时是真爱,出轨也不代表这个人就是坏人。
小编结语:说回到出轨,它确实可以算作一种道德瑕疵,但具体到每个个案,也有它不可控或者不得已之处,没有无缘无故的出轨。更正确更理性的做法自然是解决各自家庭羁绊之后再来解决个人问题,但也许只有圣人才能够保持时刻理性正确,它不对,但也未必全是错。